这是佛教入中原以来,头回被要求纳税。

另外,新政之中,也包括劳工法案,也就是说,新政颁布之后,劳工法案就得全国执行。这个也跟印花税有着密切的关系,三百文钱月薪,那是最最最最基本的,比这个低那就是违法的,但是工人也得缴税,最低缴纳四文钱的税收,工资越高,缴纳的税也越多,这个是按照双方签订的雇佣契约来定的,但是印花税的性质那是双方来承担,只有土地和奴婢是买方一方承担,也就是说,雇主得帮助工人缴纳一半的税,这个其实不多,比起租庸调制,可是要低得多。

因为商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个也很难去调查,韩艺就将商人缴纳的税,放到其它方面,但是商人还是比要地主幸福。

除此之外,长安、洛阳、扬州、睦州、莱州、青州,等等一些商业发展迅猛的城市,大部分的印花税都必须得上缴给朝廷,就连印花的方式也有别于其它的州县,像那些穷困的州县,官府盖章就行,不需要其它的手续,商人立契的所得之钱就全当做官府的补贴,不需要上缴朝廷。

而那种商业发达的城市,印花税肯定是非常多的,当然不能全部给官府,这其中有所监督和限制的。

首先,这些地方都是采取中央给予的特殊印章、颜料,以及贴花,大数额契约就必须采用贴花,这个贴花是中央专门生产,是宫中秘方做出来的,但不是官府负责出售,而是由金行和元行负责销售,也就是说都不需要去官府,直接去金行或者元行购买就行了,金行、元行也没法从中捞钱,因为你缴纳上来的钱,得与贴花使用的数量吻合,这一部分税钱就直接通过金行、元行上缴到长安,经济发达的城市肯定有金行或者元行的。

帮助朝廷干这些,金行和元行都是不收钱的,包括前面发放的国债,换来的就是朝廷对于金行、元行的政策支持,这其实就是一种交易。金行、元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但是朝廷承认它们与百姓签订的一切契约都在律法保护的,如果金行违约,你就可以上官府告金行,不需要印花。

如果根据印花税最终解释来看的话,百姓去金行、元行存储、借贷,那都是属于契约关系,得缴纳印花税的,可问题是如果百姓存取一次钱,就得缴纳一次印花税,这金行、元行可是受不了,百姓也受不了的。

最后还有两个附加政策,这两个跟印花税倒是没有多大的关系,但是非常重要,而且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就是朝廷明确表示将会拿出一成的税收用来普及教育,这还只是国库的支出,还有很多政策方面,都与普及教育有关,好比作坊地区,当作坊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就必须要拥有学院,不建学院,就必须关门。

城市也是如此,经济发达的城市也必须要拥有一定数量的学院,经济越发达的城市,印花税收入就越多,这得用之于民啊。

至于第二个附加政策,就是李弘提出来的,减轻士兵的连坐之法,酌情而定,并且赦免以前因为士兵逃役,而被连累的家属。

这个建议,虽然是太子提议的,但李治是知道的,并且非常欣慰,还特地派人去告诉韩艺他们,一定要写明,这是太子提议的,跟你们没有一点关系。

因为李弘的这个政策,只有施恩于人,是不会得罪任何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