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的光阴,如彗星般崛起。

速度比起当年的阿修罗,亦不逞多让。甚至可以说,犹有胜过。

神识如此离谱,法相亦强大到可以将黑熊王轻易打败的地步。

若他仅有一点长处,还有可能是巧合,而有两点了不起的地方,就不可能是运气所至了。

由此推测,其法力也好,领域也罢,必定不凡。

接着比试,自己虽然不一定会输。但赢的希望也是微乎其微的。

何况就算赢了又如何,自己已经没有什么希望在修行路上继续突破,而这林小子的潜力却是深不可测。

退一万步说,就算他现在不及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自己超过也是迟早地。

既然如此,自己肯定要从长远考虑,何必傻乎乎树下这么一个强敌。

那样叫愚不可及。

还不如见好就收,既免得出丑。也多少给了林轩一点情面,也算是结下善缘。

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万晓仙君才做下决定。愿意奉林轩做这盟主。

而随着他的退出,横在林轩前面最大的障碍也就扫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