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亦然发现,这和他所选择的音乐类别其实十分的相似。在不少人的眼中,摇滚,尤其是部分派系的摇滚对于不喜欢的人来说,就等同于噪音。

但不管如何,正如钟落尘所说的一样,他确实喜欢这辆超跑,因为开着的感觉的确很爽,以至于他这几日郁闷的心情似乎舒缓了不少。

他似乎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因为一切有钟落尘背后那庞大的财力在支持。

而来自早前和那个神秘老板的交谈,也让他明白了一件事情,只要持续地借助钟落尘的财力,他很快就会让绝大部分的人闭口。

似乎真的没有什么应该担心的。

超跑后来停在了程亦然当初住着的那个地方不远。

他悄悄地下了车,带上了帽子,头发打了下来,穿上风衣,带上了无镜的眼镜,就这样背着吉他走了出来。

“老板,来一份鱼蛋面。”

“好嘞。”

依然还是这条充满了夜店酒吧的大长街上,这是程亦然来到这个城市曾经混迹最多的地方……而这里,也是吃过最多的地方。

那会儿只有他和洪冠两个,每每熬到深夜结束之后,都会在这里做下来。两个人,两瓶哈啤,撸个串什么就能够吃得很饱。

他发现自己吃不惯钟落尘做的那些食物。

尽管它们精致,甚至拥有着能够让味蕾屈服的味道。可他还是吃不惯……就是吃不惯,没有理由的吃不惯。

可能是那个地方太沉默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