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的法制进行的可以说十分彻底,甚至有些变态。

和后世儒家兴起之后的人治德治朝代完全不一样,眼下的大秦哪怕是偷一筐桑叶或者一个鸡蛋,都有法律可以进行审判,审判的标准就是这东西值多少钱,按照偷盗多少钱进行惩处,以前是罚役或者罚款,现在就是挨揍或劳动改造。

因此即便是谋逆篡位这种事,同样要找到证据依法审讯定罪,蒙毅这个最高检察院兼法院头子,自然也一直都严格的依法办事,而始皇帝也几乎不插手审判,也很少直接定罪。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这句话现在所有人都知道,每期报纸上都有这句话,而陈旭也屡次提醒始皇帝,无论多大的犯罪,都需要收集罪证进行合法审判,已让大秦的法制能够深入人心得到万民的拥护。

而只有法制精神得到深入普及,未来大秦才能够走的更远。

一个朝令夕改的政府是没有公信力的。

而一个自己都不尊重法律的帝王和朝廷,只会让法律蒙羞。

良好的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法律一旦崩溃,道德也会随之垮塌。

因此自从陈旭当上左相的这些年来,始皇帝几乎已经不再亲自插手为犯罪的卿侯大臣定罪,更不会轻易赦免罪行。

可以说正是因为当初始皇帝连续两次赦免赵高的死罪,这才导致大秦有此一劫。

陈旭曾经了解的历史如此,眼下这个时空的大秦同样如此。

若是第一次蒙毅审判赵高死罪被始皇帝同意,一刀砍了,便不会有历史上赵高伙同李斯矫诏篡位的故事,也不会有眼下赵高虽死,但却留下一卷诏书造成的这次政变动荡。

所以在君权至上和法律公正之间,必须寻找到一个合适的分界点。

最终让君权也统一在法制的框架之下,这才是杜绝这种事发生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