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一下钢铁推广的问题(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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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两章有些朋友争论的比较厉害,老客特意开个单张解释一下。
秦朝并没有盐铁专卖这一说,因此秦朝的铜铁冶炼还是处于民营状态,官营的可能也有,但是并没有历史记录。
而且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迁徙六国王孙和天下富商十二万户于咸阳,最大限度上断绝了富人和六国王孙贵族勾结的机会,然后聚天下铜铁商贾于南阳,这样最大限度的将冶炼铜铁这种可能会造成隐患的商人全部都集中监视,防止分散之后不好监督管理,最主要的就是监督铜铁不至于大量流落到民间。
秦朝统一之后还收缴天下之兵铸成十二个千石重的铜人,这里收缴的兵器主要是六国士兵的武器,民间的也有,但不是主要的。
在秦朝有严格的兵器管制,民间不允许私藏弓弩和军队的制式兵器,但并不表示民间就没有兵器,而是对民间的兵器有严格的制式限制,长短大小都有规定,超过规定就视为违法,要受到惩处,比如猎户就可以置备弓箭,但猎户属于特殊户籍,和工匠一样要纳入监视管理范围。
还有就是秦朝对工匠的管理异常严格,不是官方认可的工匠,根本就不允许打造兵器,连农具都不行,而且无论是兵器还是农具,都要物勒工名,也就是说工匠打造的每一件武器或者金属农具,都必须刻上自己的名字,如若是质量问题要追究责任,如果私自打造和售卖,那就是重罪,要被剥去匠籍贬为工奴。
现在说说陈旭发明的冶炼钢钢铁的推广问题。
其实在钢铁没有冶炼出来之前,秦朝的铜铁冶炼一直都是官方监督,民间冶炼,包括武器也是一样,官方监督,工匠打造,检测合格之后就予以收缴,算是一种徭役的形式。
也就是说,秦朝并没有统一的官方兵器制造厂,一旦要打仗,就会征召工匠按需按时打造,有严格官吏监督,不允许流落到民间,这个方法和过程其实和陈旭方法并没有任何本质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