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新中国重新提倡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但那也只是昙花一现然后就尽归尘土。

既然如今的大秦有了法术治国的基础,陈旭自然也可以借助这个基础,将大秦往前推一把,跳出时代的局限着眼未来,用新的法术思想推行新的法术治国。

眼下有了陈平等一群起于微末的新生代文士阶层的帮助,有几乎天下所有商人的支持,还有朝堂之上受益于商业诸多方便的大臣支持,再加上皇帝的授权,这次的商律改革几乎不会有任何问题。

即便是其中会有些波折,但最多也可能出现在一些律法条令太过超前引起的不适应,因此这些都是陈旭需要从民间广泛征求意见的原因。

符合时代,符合当前的国情,符合上到皇帝下到商贾平民的认知习惯,整理之后推出一套新的商律,这就是陈旭的目标。

等过上十年八年,等大秦的一切都在他的规划之下走上法制的正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再重新修改。

在这个期间,陆续有一些精通商业和律法、对陈旭修改商律感兴趣的民间人士前来报馆面试,甚至还有大量商贾从其他郡县赶来陈情,陈旭也因此收罗了十多个眼界开阔思想活跃的人士,同时邀请一些商贾代表,还包括杨堃和范采盈两个最得力的手下,连续召开会议传达自己的指导思想,然后慢慢根据大秦的商律和收到的各种稿件开始着手审编校订新的商业律法。

陈旭对于新商律的要求也细也很全面,将以前商律中很模糊的条令全部都单独拿出来逐条讨论,然后汇编整理成一个大体的商律框架,其中包括《工商注册管理法》、《产品质量法》、《税务登记管理法》、《合同法》、《生产管理法》、《特殊商业经营管理法》等,这些新法覆盖所有包括行商、坐贾、工匠、制造、质量、合同、税务等当前所能覆盖的一切和商业有关的行业和行为。

而对于陈旭列出的这些新法令的指导意见,所有参与的人都被陈旭的大手笔和严谨态度震惊的五体投地。

这些法令一旦推出,将对如今大秦的商业模式产生巨大的震动,当然也会让商业行为变得更加规范和合理,而且也更加便于朝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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