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四章 罪恶的正义(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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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李云心耐心地说,“是为了别的。或者是钱或者是名,或者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信念,就害死许多的无辜人——”
九公子听了他这话,沉默起来。
李云心便以为他对这个话题失掉了兴趣,因而转身打算再问潘荷。
却听九公子又道:“那也没什么不同嘛。和你保命杀人,和本公子吃人,都没什么不同嘛。”
他说这些的时候,语气难得认真起来。仿是一时间在这海上起了哲思,要好好谈论谈论杀人的事了。又或许……是因为从前死在李云心的手中,总是觉得死得“不明不白”——而今虽算是一笑泯恩仇,可还是没有搞清楚……
自己哪里做错了?
李云心的心思通透。也约略猜到他在想些什么。
于是愣了愣,到底耸耸肩:“好吧,九公子,那我就说一说。”
“其实这种事,初心是很重要的。譬如一个人,本没有害人的心思。但是有人侵犯了他的利益——比如生命、财产。于是这个人要保护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反击,就杀人——我们在这里先不谈世俗间的律法——那么这个算是正当的。”
“这种正当的权力,在江湖上还可以引申一下子——因为你害过我,所以我们之间有仇。即便一件事了了,以后又找你算账,打杀你,在某种程度上也被人认可。至少,比无缘无故就害人要稍微‘正当’些。”
“至于妖魔呢……妖魔不是人。妖魔吃人和人和家畜一样,原本没什么可指摘的。譬如九公子如果不认得我,吃谁都和我没关系。可后来认得了我……吃了我身边的人、又可能吃掉我,就是侵害我的利益。于是我总得想法儿自救。所以我就杀了你。”
“在人这里,这种算是很正当的——如果我压根就不认得你,却杀了你玩,可就是另一回事了。这些你明白了么?”
九公子坐在吊床上,慢慢地晃了一会儿,皱眉:“不明白。”
李云心一愣:“哪里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