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兄,陈兄。”

许仙一脸激动地跑到小院。

就在昨天下午,知府大人说,念在保安堂医术高明,活人无数,便给许仙减了刑。

现在,许仙已经不再是戴罪之身,而是自由民。他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不再受苏州城的约束。

许仙一大早来找陈彦至,就是想要告诉他这个“好消息”。

陈彦至是总捕头,主要的职责是负责抓罪犯。

审案子,还是要靠知府大人。

陈彦至将许仙请进了小院,问道:“汉文,什么事情让你如此激动?”

许仙将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随后拿出了减刑的文书:“陈兄,你看,这是知府大人签订的减刑文书。我许仙开保安堂,救治百姓,算是戴罪立功。我现在,不再是戴罪之身,可以回杭州去看望我姐和姐夫了。”

陈彦至接过文书一看。

上面有知府大人的官印,文书的确是真的。

在古代,虽然朝廷有律法,可是断案还是要依靠主观思想,不能客观严格按照律法来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