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诛国贼(第2/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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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就是对大秦子民的一个交代。
然后就是它的使用权——
无偿租借给楚赵两国五百年!
在这五百年的时间里,东海城和大陆第一港口东海港,将完全交由楚赵两国进行管理。
所获取的收益,也完全由楚赵两国另行协议分配,与大秦无关。
这绝对是一份丧权辱国的协议!
但很遗憾……这是老国君的意思!
副相孙清波只是一个前来执行的工具人,所以他没错。
至于同样出现在会场的二公子秦旭,他也是奉老国君之命,前来监督落实这个约定的!
所以,如果因为这个条约,产生任何争议和问题,都与二公子无关。
看,这样一来,是不是就舒服多了?
丧权辱国?
那是国君亲自下的命令!
至于国君为什么要这么做?
原因很简单啊,国君年轻时穷兵黩武,好大喜功,对赵国跟楚国发动战争,劳民伤财,使得大秦经济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