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翁遥吵醒的时候已经大概十点了。

她起来洗了个澡,打算精神饱满地去见韩觉。

即便外面有些冷,她还是换上了一件颜色为柠檬黄的风衣。她曾经穿着这件风衣和韩觉去旅了游,韩觉夸她漂亮,还说他喜欢这个颜色。然后她第二天就换了另一个颜色的外套。

因为当时旅游留下的照片她还给了韩觉,现在的她只能按照记忆去还原当时的样子。

翁楠希抚着褶皱,看着镜子前的自己,不断和记忆中那天的自己进行对比。

打扮地美美地之后,她们就要准备去见韩觉了。据说明天是美利坚版的《歌手》录制的日子,今天韩觉肯定是在酒店了。

“姐,怎么样让一个男人喜欢自己啊?”翁遥吃着沙拉,问出一个她觉得超级难的问题。

然而翁楠希喝着牛奶,风轻云淡道:“简单。在网络上就夸他,使劲夸,对他表示崇拜,对他热情。然后你在某一天突然对他冷淡,再挑个无伤大雅的小事表示对他有点失望,接下来,你就是头猪也可以谈恋爱了。”

翁遥目瞪口呆,连忙追问:“那现实中呢?”

“现实中的话更简单。你就是不小心碰到对方的小腿,以男人的自恋程度,他就会以为你喜欢他,不用你追,他脑补完一本十万字的小说之后,就会先喜欢你的。”翁楠希抹了抹嘴唇。

翁遥崇拜地看着翁楠希。

“准备一下,等会儿去拿个蛋糕。”翁楠希进房间去了。

“噢噢噢。”翁遥捧着手机在那做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