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物的血腥味在大荒之中很有可能引来强大的猛兽,而体型巨大的猎物也不便于部落的猎人们搬运。

因而部落的猎人们打猎往往都会挑选体型大小恰当的,从来不会贸然选择体型太过于巨大的猎物。

对于部落的猎人来说,体型巨大的猎物不会是一场巨大的收获,反而会成为巨大的累赘。

而如果抛去猎物的躯体,只要猎物体内最为活跃的精血,每一个猎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收集到数十头猎物的精血。

毕竟部落中的猎人们最擅长的是联手攻击,不考虑为部落获取食物的话,他们可以挑选落单的凶兽进行攻击。

数人围攻一头凶兽还是十拿九稳的,只要在大荒之中多呆一段时间,收集到的精血会是海量的。

每一头凶兽全身的精血凝聚在一起也不过拳头大小,数十头凶兽的精血,对于猎人来说也是极其方便携带的,并不会太过于麻烦。

“这个方法可以尝试,但想要让血燕麦快速的收获,还是需要派出一队人正常的捕猎,不然以部落现在食物的消耗速度,很难等到血燕麦成熟。”

貔虎经过了深深的思考之后点头同意,只是想到那些要被抛弃的食物,他隐隐觉得心脏在绞痛。

捕捉猎物只为那一团精血,那简直浪费到了极点,部落从来没有干过,也不敢想去干这种事。

“那就只有一个问题了。”

唐玄明笑吟吟的看向貔灵豹:“用凶兽的精血浇灌血液燕麦是可行的吗?能让血燕麦提前成熟吗?”

貔灵豹挠了挠头,有点尴尬的道:“这个我不太清楚。”

唐玄明的眉头皱了皱,貔灵豹马上补充道:“但老巫医肯定知道,血燕麦的种植很多时候都是他在负责,往血燕麦幼苗下面埋凶兽的内脏就是他最先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