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加好友后,宁夕把所有照片都发给了他。

陆霆骁收照片的时候还无意间注意到,宁夕的个性签名是:有朝一日剑在手,杀尽天下负心狗!

陆霆骁:“……”

宁夕发完照片才发现陆霆骁目光复杂地盯着她的个签看,当场就囧了,尴尬地解释道,“那个什么,这是我中二病时期的签名,一直忘了改了!是不是很雷人?”

陆霆骁轻笑,“还好。”

总有一天,他会成为让她更改这条签名的人。

“还有我的昵称,咳咳,这叫火星文,当年在网上还挺流行的,现在看也挺雷的,不过用习惯了我也懒得换了!”宁夕挠挠头解释道。

“不错,可以帮我换一个类似的吗?”陆霆骁请求道。

“哈?你……你真觉得不错?”宁夕惊悚于陆霆骁的审美。

“嗯。”陆霆骁的表情很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