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奴想了一下,说道:“我觉得,咱们等到白日在前行,只要咱们在一日之内能够前行数百里,即可不必再担心那些黑鹰,到时候再乘坐龙狮鹰赶路,便能在五日之内抵达蛮荒之城。”

“蛮荒之城?”叶瞳流露出惊讶神色。

“小主不知道那地方?”药奴有些诧异,蛮荒之城几乎是人人皆知的。

叶瞳摇了摇头,说道:“我在书籍上看到过关于蛮荒之城的描述,却没想咱们前往法蓝宗,会经过那里,蛮荒之城,可是蛮荒大泽里最大的城池,也是蛮荒大泽里最强大的几大古族掌控的城池。”

药奴点了点头,说道:“没错,咱们之前一直朝南,倒是不会经过蛮荒之城,但咱们往西数百公里,继续往南两万里左右,便是蛮荒之城,倒是可以在那里修整一番。”

叶瞳想了想,点头说道:“就按照你说的办吧!不过这里毕竟是蛮荒大泽,咱们不能生火,否则会招来大量凶兽,就凑合一夜吧!”

十一说道:“主人,我们有随身携带闷炉。”

叶瞳呆了呆,惊讶道:“你们带那东西干嘛?难道……”

“我们以往追随……傅将军行军打仗,常居荒野山林,携带闷炉便能够吃上热食,而且不会担心明火引来凶兽。”

叶瞳感叹道:“闷炉的确是出门在外随身携带的好东西,那么,就去猎杀一只凶兽过来,咱们吃热食。”

很快,一只山鹿便被十一捕猎回来,扒皮放血清洗内脏,经过一个时辰的闷烤,香喷喷烤山鹿便出炉,虽然香味飘散把附近的一些凶兽招来,但都轻易被十一四人轻易击杀,并且把这些凶兽尸体上的重要材料采集下来,装进空间锦囊里。

“蔚蔚蜜,你是南曜大陆来的?”叶瞳吃着山鹿肉,看了眼已经摘掉面纱的蔚蔚蜜问道。

“是!”蔚蔚蜜轻轻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