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天演卖了?!”

苏长青也挺意外。

天演名义上是杜可可的,骨子里当然是谁出钱就是谁的,她与丁嘉洛有内部协议,这个无法赖账。

所谓影视、文化公司大多都是皮包公司,没什么固定资产,本身也没多大价值,要卖掉的也就是《公主的决断》以及《我的野蛮女》的所有权。

“你打算怎么办?就这么让她卖掉?”

“所以我这不是来商量么,你是这两部电影的总策划,也不想看着她卖掉吧?”

这可不是踢皮球的事,苏长青当然不希望被卖掉,丁嘉洛没耐心等上市,可有的是有远见并虎视眈眈的人在静待时机,买下业务比从头开始方便多了。

苏长青建议杜可可买下,这两部电影都已经上映过一段时间,账面价值高于经济价值,应该不会太贵。

然而杜可可无意于此:“我当初之所以分出去成立天演,是冲着赚大钱去的,现在上市无望,你说我有没有兴趣继续花钱撑着天演?”

恐怕没有,分家时杜可可就说过,哪天干不下去就回来,看来一语成谶了。

而且她是个很谨慎的人,天演成立三年了北影厂的工作还保留着,让她不惜代价独闯天涯是不现实的。

既然如此废话也不多说了,苏长青让她与丁嘉洛好好谈谈,两部电影版权由四维买下,大家合作了三年好聚好散。

“千万不能让他们卖给别人,多动员西门雄,这人比较厚道,毕竟影片的实际出资人是他,我也会侧面和他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