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长青趁这功夫与杜可可又深谈了一次,把利弊全都分析了一遍,希望她明智选择。

接下去的可能性无非那么两三个,一是西门雄和丁嘉洛维持现状不与法方合作,只在国内放映,不管票房如何铁了心资本操作,三年后争取上市。

这样的话苏长青当然不会继续合作,也希望杜可可别陪他们玩,可如果她想尝尝亿万富姐什么滋味,那人各有志也只能各行其是了。

二是与法方合作发行这部电影,丁嘉洛和西门雄洗心革面正正经经做文娱,那么大家就继续一起快乐玩耍,欧洲上映票房应该有保障,毕竟花出去的是人民币,赚回来的是法郎、马克,甚至可能拿奖名利双收。

不过苏长青认为最可能发生的状况是,丁嘉洛在这次详谈后不得不向西门樱交底,最终法方也合作,完了之后继续卯足了劲圈钱。

圈钱有那么容易吗?

恐怕不容易,苏长青记得允许私营影视公司上市是十年后的事,除非重生后政策也变了。

最后苏长青用前段时间杜爸爸教训他的话提醒杜可可:“弄虚作假上市是违法的,你得小心点,跳不过龙门的鲤鱼未必还能回到水里,有的跳沟里烂了、跳岸上干了,跳盐里成了咸鱼,还有的跳锅里成了别人的菜。”

“只有半句是我爸说的,其他都是你加的,”杜可可不以为然:“他们那么干抓住判刑么?”

“违法乱纪还不够可耻么?不过目前刑法对这方面的确……毕竟股市才开没两年,法律还不太健全,如果偷税漏税那是要判刑的,公司材料披露不实会被罚款,造成严重后果也可能判刑。”

“怪不得这些人胆子大,”杜可可耸耸肩:“我只个导演,他们怎么操作关我什么事?”

“知情不报,同流合污。”

“再说他们可不是偷漏税,是主动缴纳不存在的所得税,说他们票房造假也得有证据,现在哪去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