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我的水果很好吃(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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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没有好的内容,拿出去没人爱看,更没有好的发行,进不了人家的渠道。
这就像深山中的老农种出来的果子本就不好吃,还没有路运出去。
或者也可以理解为足球世界杯,没人不让你参加,可就是踢不出线。
最关键的结症当然还是内容,发行是需要推广费用的,占用人家的播放时间也是要付钱的,内容不行产生不了效益,越努力越赔钱。
国内第一家海外发行公司是中谊公司几年后成立的,第一部推出去片子是小刚的《大腕》,据说赚回了美元,不过支付出去的人民币更多。
苏长青觉得自己种出来的、以及即将种出来的果子挺好吃,作为运动员水平也不错,现在需要找一条走出去创造成绩的路,而且他也有能力为推广买单。
大卫·兰道能答应合作吗?
这得看支付一笔钱买版权更划算,还是合作发行电影更合算。
如果相比较支付苏长青一笔钱,答应双方的发行公司进行某种形式的合作,对大卫·兰道以及他所代表的公司是成本更低的事,那就没理由不答应,何况在保密问题上两人已经需要合作。
这当然涉及谈判技巧,但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是利益。
这也是苏长青这段时间不断回忆构思未来将开拍什么电影的原因,他得拿出好的计划,才能与人家谈。
目前只有穆沐完全了解这场版权纠纷,她有些担心:“人家气势汹汹的,使馆都出面了,咱们要不要向有关部门报告?”
苏长青摇摇头:“向谁报告?如果报告了可能得让我先写报告,解释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纠纷,还是算了吧。”
“咱们太势单力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