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汤姆的别墅距离不远的另一栋别墅里,方别抱着笔记本电脑兴冲冲地跑进了客厅。

映入他眼帘的是面色发青、眼圈泛黑、萎靡不振的刘芒等人。

还有大白天就开始喝酒的洛圣都三人组,以及瘦高个拉玛。

听见方别的话,大家精神一振,直接凑了过来。

麦可冲在了最前面,他一屁股顶开崔佛:“我先看看!”

抢过笔记本电脑,他只看了一眼就丢给富兰克林:“小富,翻译一下,这些东方人的方块字真是看得人头大。”

富兰克林耸肩:“我也只会说不会写。”

他之所以会中文,是因为以前有个邻居大哥是华人。

那大哥教导了他很多事情。

包括改变三观,让他从一个烂泥塘的小混混改变思想,也全是那大哥的功劳。

但后来因为一次火并,那大哥不幸躺枪去世了。

也是那件事之后,富兰克林才发誓要脱离黑人街区,做一个不会忽然死在哪个路边的死黑鬼。

他把笔记本电脑交给懂英文的吴凯:“吴,帮忙翻译一下,谢谢。”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