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就是与北野武合作《小偷家族》,不能仅仅是提供剧本当编剧,而是得走两个事务所联合投资制作,这样才能利益均沾。

这也是他为什么没一口答应为北野武写剧本,而是一再表示剧本写出来再谈合作。

生意都是谈出来的,最终苏长青想了个折中的办法,交待八幡晴美:“你去和神野武男交底,我在海外的资产目前只有四十亿日元,剩余部分得从大陆转出来,这是个复杂的过程。

我可以在收购结束后立马交割四十亿,但是尾款得给我一年时间,如果答应我也就不讨价还价答应八十亿这个开价,一旦背景调查结束就可以签约。”

不出苏长青所料,八幡晴美立刻提出可以借钱给他:“我答应了家里人,不从事演艺事业,不投资娱乐,没有办法入股,不过可以把钱借给您周转。”

可能是天生长了张能吃软饭的脸,每个和苏长青感情交好的女人都愿意把钱拿给他。

不过他感谢之余拒绝了:“还是按照我说的谈吧,按照目前日本资产贬值的速度,明年未必能卖八十亿了,神野社长应该明白这一点。”

两天后八幡晴美回话:“神野社长原则上同意尾款一年付清,不过要求您提供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开具的资产证明。”

这个是合理要求,也不难做到,于是收购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

在进行最后一轮广告投放、紧盯各地票房之余,苏长青也抓紧时间赶写剧本,一旦条件成熟就赴日一揽子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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