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自己加戏(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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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就不懂了,谁特么的不喜欢和傻子做生意,跟聪明人做生意多累啊。你看现在咱们野外抓了一只十几斤的野猪都能卖上一万来块,这样的生意除了粉还有枪之外,别的生意有这么大的赚头?只要往野外一转,也不要什么成本,然后卖给那帮子傻缺们,偏偏那帮傻子掏钱还快!这生意不做还有什么生意可做?”
“还是老大懂的多”。
话说的这位顺手送上了一个马屁。
“你小子是进来的时间有点晚了,要是早进来就你这拍马屁的功夫怎么说也可以混到三哥的地位,掌管一方”。
“我还是有点不明白,老大这么聪明,又是名牌大学毕业怎么就干上这生意了呢,就算运气好不判掉脑袋,抓到了也得十好几年呢”。
“你知道老大吃过多少苦?在明珠混哪有这么容易的,不是衣锦还乡就是如同丧家之犬,老大说过暴富的法子全都在刑法里写着呢,像普通人一样一分分的攒钱,什么时候能买的起明珠的房子,娶的起漂亮娘们,与其苦哈哈的活一辈子,不如拎着脑袋赌上一回,你瞧老大不就赌赢了,现在一个月怎么说也得睡三四个女人,天天做新郎……谁?谁在那里?”
“是我,特么的不说话你会死是不是?”
“对不起三哥,是我胡说的”说完这位啪的扇了自己一巴掌,清脆的巴掌声院子外面都能听的到。
边瑞听到这位三哥的声音,顿时就愣住了,因为这位三哥不是别人正是刘大爷家的三小子!
这个消息顿时把边瑞给擂坏了,他怎么也想不到,有点不着调的刘家老三居然还走私野生动物,而且在犯罪组织里混到这种很高的地位。
这样人的人居然还会傻到把穿山甲的爪子放到自家父母的店里去,正好被人逮了个正着。又让边瑞有点迷糊。
边瑞想不明白,不过其实事实很简单,老话说只有千里追贼哪有千日防贼的,就算是再警惕的人,日子久了下来也会有点懈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