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九三章 叙功(第5/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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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不为接过来一看,除了谷振龙念过的正式行文以外,还有两级长官的签名。
分别是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院长王兆铭。
根据国民政府宪法,正式叙任的任官状,必须由中华民国最高元首,国民政府主席,海陆空三军大元帅签发,所以上面签字的不是委员长,而是林主席。
剩下的便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大印。
方不为刚刚准备收起来,却不想谷振龙又是一声断喝:“方不为!”
方不为不得不将任官状放在桌子上,再次立正。
谷振龙手一伸,变戏法似的从桌子底下又拽出了一张纸。
还有?
方不为懵住了。
这张纸上的最右侧,也竖着一行字,不过比较长。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任职令!
这才是任官令。
“兹任方不为,为中央宪兵教导团第一团第一营中校副营长……”
谷振龙正色的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