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满身伤疤(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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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春秋时节,东北人都爱去抓蛤蟆,炖着吃别提味道有多美了。
蛤蟆冬天在河里过冬,开春天暖和时,趁着下雨天,从河里上来,到泡子也就是小型湖泊里面产卵。
产卵之后,便上山进入林子,以捕捉昆虫为生。等到秋天时,会趁着下雨天,从山上下来,再到河里过冬。
人们正是摸准了这个规律,在开春下雨的时候,打着火把或者拿着手电筒,在河岸边来回溜达。
蛤蟆见了光就会一动不动,直接过去捡起来就行,所以称为捡蛤蟆。
开春的蛤蟆在河里饿了一冬天,肚子里非常干净,味道格外鲜,是东北人最爱的一种美食,不少人都会在春天下雨的时候出门,捡蛤蟆。
“蓑衣啊?有两件,在仓房里,应该还是原来房主家的。我过来的时候就挂在仓房里,就是不知道坏没坏?”
巧莲都忘记可以抓蛤蟆的事情了,被曲维扬一提醒,这才想起来。
“那晚间我也和你一起去抓吧,多抓一些,俩孩子也该补补。”
巧莲更惦记着攒积分,蛤蟆这种极品河鲜可是很值钱呢,尤其是现在这年月的蛤蟆,纯野生个头也大,可不是后世那些养殖的蛤蟆可比,价钱要高出很多。
这些天忙着家里修房子种地,巧莲也没什么机会进山去弄野菜,积分已经好久不涨了。
巧莲心里着急,说不定抓蛤蟆多了,还可以偷着卖掉一部分换钱呢。
曲维扬看了巧莲一眼,想说不让巧莲出去遭罪,可这话终究没说出口。
他的一个半月假期,如今已经过去了二十四天,跟巧莲相处的时间可就越来越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