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啊,还一起吃过饭逛过街呢。”李斯斯嘻嘻笑道,“他的父母都挺好的,对我也满意,振廷说我给他长脸了呢。”

这小妮子,到了真正谈婚论嫁都不告诉我,还非得让我问她,这是不是有点太不够朋友了,果然是见色忘友!

离开医院的时候已经不早了,冬天的夜本就来的快,我们在商场逛了没多久出去发现天都已经暗下来了。

陆振廷很适时的打来电话问李斯斯在哪,他准备开车过来接她,知道我在场,他还邀请我晚上跟他们一起吃饭。

很显然我又要做电灯泡了,不过这么久我都已经习惯了,也就没有拒绝,不想回去一个人对着空空荡荡的屋子吃饭!

陆振廷请我们去的是一家西餐厅,他喜欢那种浪漫的气氛,玫瑰红酒钢琴曲,如果没我这个硕大的电灯泡在,就是与李斯斯最好的调情时分了。

周末的人有点多,我们去的时候连位置都没有,李斯斯一个劲的责怪陆振廷,没有事先约定,搞得她现在都没地方坐下来休息了。

陆振廷一直温言细语,好脾气的又是道歉又是安慰,李斯斯这才瞪了他一眼就不说话了,真是把我羡慕的热泪盈眶。

等了好一会儿,有人终于吃完离开了,我们这才有位置了,李斯斯坐下去就开始点餐,估计是饿的不轻了。

等待上菜的时候李斯斯与陆振廷丝毫不顾及我的感受,两人卿卿我我,强烈的刺激着我脆弱的小心肝,我只好环顾四周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

这本来只是为了避开他们亲热的尴尬,不料一转头还发现了一件大事,我看到在我们之前等待过的地方,宋清雅正跟一个男人手挽手的站在那里。

她会出现在这里我一点都不例外,因为人家是海归博士嘛,吃习惯了西餐,中国菜自然是吃不惯,所以会经常性的出现在这种餐厅。

可她挽着一个男人这是几个意思啊?难道她除了要霸占着靳夜白之外,还要养着一个小白脸,她这是拿自己当武则天了么?

看了她好一会儿,我终是忍不住,借口要去洗手间,跟忙的不亦乐乎的李斯斯打了声招呼就往宋清雅那边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