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我在末世养大猫(三)(第12/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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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秋云作势要踹她,她笑着跑开了,手腕上的铃铛叮叮当当响成一片。
跑到门口时,她恰好撞到了谷心志,就活泼地朝他敬了个礼。
谷心志看了她一眼,没有理会,径直走到丁秋云身边,问:“炒的什么?”
“秋葵。”丁秋云双眼很亮,“我记得你喜欢吃。”
谷心志有点惊讶:“从哪里弄来的?”
丁秋云亲了他一口,笑吟吟的:“这个你别管。不管你想吃什么,我都能给你弄来。”
在末世里,这是最高、也是最好的许诺了。
丁秋云是掏心掏肺对谷心志好,毕竟是失去后再得到的人,对他来说格外珍贵。
谷心志很喜欢《小王子》,在连队里时就跟丁秋云讲过,丁秋云还笑他,说他这么大了还喜欢看小孩子看的玩意。
这回,丁秋云特意托队友从废弃的书店里弄来了这本书,把所有的文字精心地转变成图画,整整画满了七十五张香烟壳。
在谷心志二十六岁生日那天,丁秋云把这份礼物送给了他。
谷心志却对这份礼物不很热衷,抱着丁秋云,掰着他的手看。
丁秋云这些日子太过专注于画画,右手小手指处的茧子都磨得发了红,一看就知道很痛。
谷心志亲了亲他的画茧,才和他一张张翻看起那些香烟壳来。
谷心志对丁秋云说:“我最喜欢小王子与玫瑰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