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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金斯在东方逗留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等他再度登上船只的时候,变得信心爆棚。

他早就扔掉了宝石衬衣束腿马裤,那双高跟鞋更是不知道扔到了哪里……他甚至故意让卷曲的金发乱糟糟的,还把脸晒得黑一点。

作为一个首领大哥,要么长相奇怪,要么就脸黑一点。

跟那些贵妇周旋,才需要精致的妆容,浓郁的香水,女人都是肤浅的,她们不但不能帮助自己成事,还会成为埋葬英雄的坟墓。

他需要的是真正过命的兄弟,嫩跟着他一起打天下。过去霍金斯也有很多手下,但这些人几乎就是他的奴仆,是他花钱雇佣的工具人。

可在大明的这段时间,让他彻底脱胎换骨,他要学着跟每一个人交好,了解他们的想法,把他们笼络在一起,成就霸业!

跟着霍金斯一起返回欧洲的人有三百多,远远超出了一百零八的数目。

显然,这是太子爷关心的结果。

这些年来到东方的西夷绝不在少数,要说都过得好,那是扯淡,事实上,相当多的西夷只能在码头扛包,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有人招揽,自然不愿意错过,而除了这些人之外,还有几十个大明人士,其中竟然不乏世家子弟,

陆炙是陆炳的堂弟,平湖陆氏的成员……已经过去了几年,但他依旧心有余悸。当初太子南下,崔士林和杨博到了东南。

杨氏、周氏、陆氏、钱氏、还有魏国公徐家,他们以为扛住了天子和王岳的攻势,这帮小崽子根本不值一提。

可他们哪里知道,小崽子不假,可他们背后有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