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妖和书生的故事,那才叫老套!”

罗素将纸铺在桌子上,思考了一下,“我的新书就不一样,那玩意儿太俗了,凡人修仙,那可比什么妖魔鬼怪谈恋爱好的多。”

他提笔的时候,确实有些犹豫,凡人修仙写的实在是太长了,真的有人看吗?

万一扑了呢?

罗素静静的沉思了一下,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好想法,不如在里面写些春秋,那不就有人喜欢了吗?

我有个朋友,最喜欢从书里面看这样的桥段,最好还带些画,多姿势多彩画。

他就不信这些古代人能扛得住,性趣不大增。

罗素越想越觉得可行,提笔就开始在那纸上缓缓的写,一写他就发现了毛病,这纸实在是太小了,准确的来说是字儿太大。

若是写个几百万字,那要多少啊?

话说写个刘皇叔要写这么多字,关二爷恐怕不止要脸红,恐怕要吐血身亡了。

这一边,罗素在为自己的长篇小说埋头苦干的时候,书店的书生们讨论起了最近的怪事。

原本罗素还没注意,毕竟他现在已经地师七重天了,无论放到哪一重天都是一个高手,还需要在意这些怪事?

他们这些弱书生口中的怪事,又能咋的?

最多也就是一些小小女鬼而已,都不够罗素塞牙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