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雷鸣之子(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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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老矮人一个一个地向琼恩解释,然而年轻巫师的眉头渐渐皱得越来越紧,因为他发现人类和矮人的思维果然有着无法调和的差异。琼恩在巫师学校中学到的基本理念,是物尽其用、各司其职,巫师袍上应该附什么魔法?当然是防护、强化、祝福或者辅助类型的魔法才对。但这些矮人们,居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硬是在这些长袍里灌注进了火球、闪电束、冰霜暴之类的攻击魔法。便如琼恩手里拿着的这件,据说只要一个口令启动,就能从长袍中同时射出三支冰箭和三支火焰箭来。
琼恩实在不明白这些矮人的石头脑袋里都是怎么想的。如果要强化攻击,直接在法杖、戒指这些地方下功夫就是,何须打巫师袍的主意。其实巫师最大的问题,不在于进攻而在于防御,不在于伤人而在于自保;与其想像着从长袍中飞出火球把人轰死,不如好好想想怎么保护自己这具脆弱身体来得更实际点。
果然,矮人都是崇尚勇武的种族,连巫师都是这般有血性。
琼恩实在不想买这种奇怪的巫师袍,但他也没什么可选择的余地。这座阿德巴城里,看样子是不会有其他地方卖巫师袍了,再说自己已经出来一下午,也没时间再到处转悠。于是他掏出钱,买了三件长袍,用包袱包好。
当这一切做完后,他终于忍不住问了个一直就想问的问题。
“恕我冒昧,”他说,“但我确实很好奇,我所接受的魔法教育都告诉我,巫师是非常忌讳穿着厚重的盔甲的,因为这会严重妨碍施法的准确性和成功率,”琼恩看着老矮人,发现对方在微笑,“所以……我想您知道我的意思。”
“当然,”老矮人说,“我明白。而且你说得没错,常理是如此,”他冲着琼恩点点头,“不过,我们矮人另有他法。有没有兴趣听我说说,年轻人。”
琼恩当然有兴趣。
※※※
矮人以顽固、死板和勇猛无畏而著称——当然还有对财富的贪婪。矮人族中,从来就不缺乏勇敢顽强的战士,也不乏虔诚的牧师,但却极少会出现巫师,当然更谈不上天赋魔法能力的术士了。
很多种族都出不了巫师,比如兽人,因为他们集体比较笨,而巫师显然对智商的要求很高。但矮人却不是因为这个原因,矮人很聪明,仅以头脑而论绝不亚于人类,他们之所以极少出巫师,一方面是因为传统和观念,另一方面是自身条件限制。
矮人一族,素来崇尚勇猛血性,说得不好听点,就是以蛮力为荣。一个矮人如果全身重甲提着斧头冲锋陷阵,他们就会夸奖为英雄好汉;但一个矮人如果躲在后面用魔法阴人,他们就会视为卑鄙懦夫了。这种观念千年流传,一直到近百年间才有所改变。另外,矮人的身材臃肿,手指粗短,这都不太适合精细的施法要求。种种因素叠加起来,导致的结果就是矮人中巫师极少。
至于牧师,他们蒙神祗赐予神术,和奥术表面看起来近似,其实是两种不同的路子。奥术是巫师自己学习、锻炼而来,通过触摸魔网,提取力量塑成,施展的时候需要配合复杂的姿势动作;神术却完全是神祗所赐下,通过魔网直接灌入牧师身体,需要的时候直接释放即可,无需那些繁复的姿势动作——或者说,巫师近似一个自给自足的手工业者,牧师近似一个有后台老板支持的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