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我所学地剑术是力量型的,横扫直劈,大开大阖。你应该不适合这种风格……”

“简单来说,就是我的力气不够了?”

“对,”梅菲斯毫不留情地说,“不过身体的灵活性还不差,所以学剑术也是可以地,只是应该走敏捷的路数。”

“难道我应该去和莎珞克学?”

“那也不可能,你远远比不了她……如果让我推荐的话。就这座城里,德古拉先生是个不错的选择。或者金闪闪也可以,他们都是属于敏捷型的剑士。”

“那一对么……再说吧。”

梅菲斯的这个建议并不坏,但琼恩想起那个吸血鬼就有气,明明已经警告过了,居然还敢去邀请凛。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没找他算账就不错了,哪里还愿意去向他学剑术。至于金闪闪。现在是德古拉的情人,也就不予考虑了。

“算了,学剑术的事情一时不急。倒是我差不多得去一趟伊卡沙城了。”

晨炼只是客所,伊卡沙城才勉强算是根据地,阴差阳错之下,琼恩已经很久没回去。原本早就应该走这一趟,但因为梅菲斯的生日将近,也就耽搁下来,现在也是该动身了。

从明面上说,他毕竟还挂了矮人议员地名目。矮人直率质朴,却不是笨蛋,不可能真让他这个外来的人类拿到多少权力,但毕竟还算尊敬礼敬。自己一去深渊就是几个月,消失得无影无踪,自然也该去打个招呼。魔像基地现在估计也差不多建起来了,当日德古拉曾经建议弄几尊魔像过来,填补晨炼的人手不足问题,琼恩深以为然,此次也抱了这个目的。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很久没见到芙蕾狄了。

幽暗地域里危机四伏,自然不可能孤身上路。琼恩把消化神力的方法全都教给了梅菲斯,让她留在晨炼专心锻炼学习,不用同去。原本是打算让凛陪着梅菲斯,结果小女巫死缠烂打,非要随琼恩一起去伊卡沙城见识见识。

“这里太闷了,”她抱怨,“什么都没有,连商店都没一家,一点都不好玩。我要去矮人城市逛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