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只看了两眼,居然就全记下来了?”

“准确地说,只看了一眼。”少女略略有几分得意地说,“我的记忆力不错吧。”

“这岂止是‘不错’,简直就是奇迹了。”琼恩端详着那副图案,虽然因为不是巫师所绘,也没有灌注任何力量在内。自然不会有丝毫魔法效果,但仅从外表上看。已经是完美无暇地符文。而且笔划清晰,勾勒分明,显示绘画者确信无疑,毫无半点犹豫迟疑。“我是知道你的记忆力一流。却没想到居然会到了这种程度……艾弥薇,你真不应该去做圣武士。如果当巫师的话。只怕现在早就已经名扬天下了。”

“没那么夸张吧。”梅菲斯笑起来。

“半点也不夸张,就凭你这种恐怖地记忆力。别人需要学习十年的课程,你大概一个月就可以完成了。”

“是么,”梅菲斯轻轻吹拂着杯上的热气,“但我觉得这也不算什么啊。就像这几个符文,当时集中精神去记,事后需要的话,只要静心回忆,看过的图象自然就会原原本本浮现在脑海里,然后照着描画就是了。虽然我知道一般人是做不到,但对于你们巫师而言总该是基本功吧。”

……基本功?

“艾弥薇,你知不知道,如果让我来,这样复杂的符文,只看一眼的话,最多也只能复制出五六成而已,而且还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的准确度。”

“是吗,那你可太不专业了啊。”

“喂,你在说什么啊,”琼恩不满,“这可是魔法符文,如果都能那么容易记忆掌握的话,巫师早就遍地都是了。我当年有个同学,成绩一直胜我一筹,他是天生地术士,又是咒术师,最擅长的就是这种符文、法阵之类,但就算是他,也绝对做不到你这种程度。”

“这样啊。”

梅菲斯漫不经心地回应着,显然对琼恩地评价并不在意,或者更准确地说,听到情人的夸奖是很高兴,但至于说非常适合做巫师之类的话就直接忽略了。

“你看出这是什么用途了?”

“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