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愧是猞猁种,与猫比起来,胆子大的可不止一个档次。

策马而前,大虎亦是不惧,李元瑷开心的撸了撸它的脑袋,骑马抵达了四夷馆。

新罗四夷馆外停着数匹矫捷的骏马,李元瑷眼中闪过一丝讶异,露出了一点点的期待,并不催促,而是彬彬有礼的在一旁等着。

唐朝确实以风气开发著称。

但那时以后的事情,现在是唐初,风气还是极为保守的。

大家闺秀一般不会出门,即便是出门也是前扑后拥,为一群家丁侍婢围在中间,而且本人也需穿戴幂篱,就是一种头巾,漆黑漆黑的能遮盖全身,非常保守。

李元瑷遇过几次,外边什么都看不见,估计里面的人也只能瞧着脚下是否有石头是否能走,自己都看不见前方的路。

穿戴幂篱是不可能骑马的,她们出行皆用马车代步。

这门口数匹骏马,这岂不是意味着金胜曼要打破这种风气?

金胜曼并未让李元瑷久等,不一会儿就走出了屋外。

果然如李元瑷想的一样。

新罗的男女之防,并没有唐朝那么严苛。

他们女子外出并不用带幂篱,只是为了入乡随俗,她带了一顶白色的帷帽,堪堪遮住了面部,风一吹容颜尽显,带与不带没啥区别,反而有种半遮琵琶半遮面的感觉。

金胜曼一袭白衣,肌肤若莹雪,发髻高挽,双目如星,仿佛洛神凌波,又似仙子下凡,飘飘有出世之神韵。尤其是那修长的双腿,步履轻盈的走来,这正常走路都有一种跳舞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