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曦再一次见到于小薇,是两个星期后的周五下午,她和兰馨在去上阅读课。而给她们上阅读课的赖老师带着于小薇来到课堂。

赖老师介绍于小薇的情况,当她讲到于小薇是三年级优秀学生之一,而且还获得上个学期朗诵比赛第二名的时候,曦曦和很多一年级的小朋友们都对这个“高年级”的姐姐发出了惊叹的呼声。

来上阅读课的孩子,大多都是学习比较认真的,调皮的孩子哪里耐得住兴致乖乖地坐下来读书?

“真的好厉害!”曦曦忍不住违纪,小声地跟兰馨嘀咕了一声。

“有什么厉害的?她不说话都能拿第二名,我要是上去,肯定能拿第一名!”兰馨很有自信地说道。

“但是……但是……”曦曦本来想反驳的,但一时间她发现自己竟然不知道如何反驳。

好像兰馨说得很有道理啊!

不过,很快,赖老师也便鼓励着于小薇给大家表演一段诗歌朗诵。

“阅读这一个词,拆开来看,第一个字是阅,用眼睛看的意思,而第二个字是读,用嘴读的意思。”赖老师还说了一通大道理,“古人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现在很多小朋友还无法辨认很多字,也没有办法理解复杂的语句的意思,但没关系,你们跟着老师一起,大声地读,多读几遍,自然也就明白了它的意思,也会认识更多的字。”

这话虽然有点牵强附会,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现在的阅读课,老师还是以带领孩子们朗读文章为主,总不能让一年级还没有识字的小朋友看太复杂的书籍吧?

在低年级的学弟学妹们的注视中,于小薇表现得倒也不紧张,但她的视线有些低沉,都瞅到了自己的鞋子上,都没有看向其他小朋友,更没有显露出想要融入的念头。

经过赖老师一番鼓励,于小薇终于开口念了起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诗经?

于小薇念得还很不错,在朗诵的时候,她好像暂时从孤独的世界里走出来,不仅声情并茂,还像老学究一样,轻微摇头晃脑地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