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知雨把手指伸进去,把严越明射得太深太多的精液一点点导出来。

他的额头抵在地板上,慢慢的,没了动静,像是跪着睡着了。

宋知雨醒来的时候已经八点钟了。

他这些年的生物钟很混乱,两三点以前很难睡着,真正的睡眠时间只有两三点以后到七点的四五个小时。所以有时候他还需要午睡。

严家的女佣腹诽他,每天好像睡不醒似的,嘴唇红得像妖精,很不正经。也许说是上大学,其实是在外面干某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毕竟宋知雨的确很漂亮。

他坐在餐厅里吃冷掉的早餐,白粥并咸蛋,还有一碟榨菜。他喜欢中式早餐,虽然吃得不多。旁边清理茶几的女佣盯着宋知雨敲开咸蛋的清瘦洗白手指,比新笋干净皎白,指甲也修剪得一丝不苟。野种的眼睛很大,瞳仁清亮,眉眼舒展,因为他似乎常年精神不太好,总有一种似睡非睡的媚态。

女佣在心里嗤之以鼻,野种有野种的长相,正经少爷有正经少爷的长相。

今天周末,宋知雨课表没课。他吃完早餐经过花园,从巴洛克风格的大窗户里看到花园刺柏之下,正给一只脏兮兮小狗洗澡的严越明。严越明穿了件白色毛衣和深蓝休闲长裤,他今年十九,正是把青涩少年气酝酿纯熟,正逐渐变成一个真正的男人的时候。他的英俊是无法复制的,宽肩长腿,含笑的漂亮闪烁黑眼珠,这些永远无法被复制,也无从从典籍中翻阅查询。

花园里的园丁说,少爷,这条小狗太脏了,也不知道哪儿来的,别洗了。要漂亮小狗,他给他去找。

严越明用细细的水流冲洗小狗的前爪,不以为然地笑了一下:“它太可怜了。”

宋知雨心中有一种被劈裂的阵痛。他看着装裱起来的画框里的严越明,笼罩在金光之下的少年原来有一颗知道怜悯的心。

但是他那颗怜悯的心里,没有宋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