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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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越明笑了,不容拒绝地把戒指套到指根。
宋知雨心里有个声音,复述六年前那个飞鸟过境时的话,就以这枚戒指起誓,让宋知雨和严越明结为爱侣。
“雨一会儿就停。”
“嗯。”
“明天,带你领证。民政局不给我们发,我自己造一张,盖我的私人印章,你就按上你的指纹。”
“好。”
严越明沉默了好一会儿,轻声笑:“你真的是我的新娘子了。”
他们一觉睡到中午,吃了饭,开始换衣服。
宋知雨特意穿了一件复古宫廷风的白色衬衫,胸前垂下两条丝带,末端缀着珍珠,袖口宽大如水鸟翅膀,旋身时满身华丽白影,仿佛盛装新娘。天气毕竟很冷,他又在外面穿了件黑色大衣,遮住自己的心思,重新矜持冷淡。
严越明也穿得很正式,西装三件套,外面罩一件偏斗篷款式的羊绒大衣,挽着他上车。
两人在教堂当着神父的面宣誓,领到那张不能算结婚证的结婚证,靠在一起合照。身后是彩窗,光线明亮,因为是难得的晴好天气。
照片被洗出来,塞进胸袋和钱夹里。
两人走出教堂,雨后植株湿润,灌木丛里一只白色奶狗,耳朵还折着,脑袋上有点脏兮兮的,怯怯地看着这个雨过天晴的世界。
宋知雨走过去,小狗被路人喂大,亲人,半点不怕地蹿到宋知雨的鞋面上,汪汪犬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