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工资比较高,第二个,住宿条件好,第三个,跟着雇主一块吃喝,伙食也好。

而且雇主也不是那种刻薄的人,没有随意骂人或者克扣工资的事情。

在这样的地方上班,大家都觉得挺好的。

哪怕他们都知道这里的男主人多多少少有一些渣,楼上的生活习惯有点乱七八糟的样子,但他们也知道,在这个社会,有钱人这样生活并不奇怪,更离谱的都有。

他们也不会为了向外人炫耀这一份见识而暴露雇主家的隐私,失去自己的工作,甚至还有可能遭遇到报复。

叶婉容其实也想过,住在一起有点危险,被别人看出来了就不好了。

她也跟柳青说过要不要搬出去。

丁芸在羊城还有着多套房产,现在都租给了别人,但是自己要住,完全可以结束租赁合同,然后就搬过去。

不过柳青否决了她的提议,觉得在这里不管是对她还是对她的女儿都更好一些。

在这里更方便照顾。

如果搬出去了,他能够看望叶婉容的时间就不多了,对小孩子从小的身心健康不大好。

实际上对叶婉容的身心健康也不大好。

大家都住在一起,感情上面会更融洽一些。

就算别人进了他家里,发现了叶婉容以及叶婉容的那个孩子,那也完全可以解释——亲戚家的孩子,在这里住上几天,完全是合理的。

没必要因为担心那些放弃了更方便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