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的眉骨很高,又有股阴鸷之感,眼神里始终带着股杀气。

他高大强壮,像是盔甲都裹不住他的肌肉。

强大、暴躁、阴鸷,又带着属于年轻人独有的旺盛、随意的气质。

也就是他,能这般攻到巩昌城下。

凉州至灵台,一千五百余里路途;从灵台折回,横穿过关山峡道,直扑巩昌,又是七百余里路途。

阿术远不止行军了这二千三百余里,他迂回腾挪,走了两倍路途。最后那数百里险道急行,更是只花了半月。

没人能防得住他。

现在,他带着这样的自信,抬头向巩昌城看去,咧嘴笑了笑。

“城旧了,墙不坚固了。传令!把驱口们押到渭水上游,掘开河道,灌城。”

帖必烈连忙驱马上前,问道:“灌城太慢了……”

阿术踢了踢马腹,上前一鞭子重重抽在一个正在搭帐篷的俘虏身上,直抽得他摔地抽搐。

“吵死了。”

“噗。”

自有蒙卒一刀把那驱口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