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五十四节英雄所见略同(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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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当时都说了什么?”
厨子绞尽脑汁想了好一会,战战兢兢道:“我问他有何忌口,他回没有,我又说饭菜若是凉了味道就不对了,他说自家离饭店不远,五点一刻回去正好,客人到了就能吃,不碍事。”
“停,他亲口说的自家离饭店不远和客人到了就能吃?”吴景忠抓住了一个关键信息。
厨子点点头,事情刚过去没几天,他确信自己没有记错。
吴景忠在屋里来回踱步,袁初宇失踪那天,山城的最低气温是9摄氏度,全天有大风,即使有提盒保温,超过15分钟饭菜就会凉透。
而袁初宇离开学校投递完信件,时间同样是五点一刻左右。
再从那句“客人到了就能吃”分析,袁初宇从邮局到三号嫌疑人落脚点之间的路程也在15分钟以内。
综合以上信息可知,当天5:15分,三号嫌疑人拿了饭菜回家,袁初宇将信放进邮筒,5:30分之前,两人在一处地点碰面吃饭,那时饭菜还热着,时间线对上了。
一个正常人15分钟可以走多远?
答案是800到1500米!
先不考虑袁初宇的步速,三号嫌疑人拿着提盒不可能快跑,那样只会引起不必要的关注。
那么对方会不会是乘坐山轿离开的呢,还是不可能,带着提盒坐山轿太显眼。
至于汽车……
吴景忠摇头,若是对方有汽车,完全没必要在中央大学附近购买饭菜,去其它地方岂不是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