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四十六节简单案件(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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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其讲述,袁初宇平时住在学校宿舍,原因是中央大学在沙磁区,而袁家住在市区,两地有些距离,袁初宇为了节省时间便选择住校。
“去沙磁区。”邬春阳对开车的归有光说道。
“好。”归有光一打方向,将车开上了公路。
袁汉森深吸了一口气,再次开口透露,袁初宇兴趣广泛,加上为人开朗大方,跟同学关系融洽,还参加很多学生团┴体,所以朋友比较多。
对方最后一次出现是在宿舍,时间是三天前的傍晚,至于身上是否带有钱财,袁汉森的答案是有,并且数目不小。
袁家有好几间店铺对外出租,他们夫妻二人的薪水又高,袁初宇从来不缺钱用。
对于袁初宇是否有女性朋友这个问题,夫妻二人异口同声表示没有,袁初宇曾说过在赶走日本人之前不考虑此事。
邬春阳将笔放回到口袋,默默分析现有线索,目标身上有钱,那就有可能是谋财害命了。
假设袁初宇遇害或者被绑架,凶手行凶的动机无非是因为金钱、情感,冲┴动犯罪和政┴治因素。
但根据袁汉森的介绍,后三种的可能性很小,一个年轻学生,没有女性朋友,又没有仇家,怎么会因为这些原因惹上麻烦。
当然,上述都是袁汉森的说法,事实如何要等他们调查后才能确定。
邬春阳清楚记得,浙省警官学校的教官说过,办理案件时最好不要相信受害者家属的说法,至少不能全部相信。
因为受害者家属往往因为情感或者个人利益,在陈述事实时带有主观性或情绪化,或对案件中的细节、证据或涉及的人物产生偏见,导致其说法不一定客观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