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陆绯烟对自己来说是这样的存在自己开心时可以找她,不开心时可以找她;受了委屈可以找她,得了荣耀也可以找她;有人作伴可以找她,没人做伴自己也可以找她。无论自己什么时候去找她,即便自己不找她,她都在那里,默默不语,不离不弃。

她不用自己去哄,不会生气,不会乱跑,更不会走丢。时时刻刻只要自己一伸手,五指之内总能摸到她。也许谁都可能背弃自己,但是绯烟不会,她永远会对自己笑着、等着、听从任何吩咐。

她让人多安心啊,安心得不得了,试问又有谁不喜欢这样一个好姑娘

实际上,毋宁说是凤凰喜欢陆绯烟,倒不如说是他喜欢安全感。

在这瞬息万变、旦夕祸福的人世上,唯独有这么一个经久不变的东西,这就是他这辈子不可更改的一个印记。绯烟贯穿了他的整个过去以一成不变的姿势静静地出现在他无法把控的人生。

有这样一个深入骨髓的标记帮他悼念过往,凤凰的喜怒哀乐,他的点点滴滴都从这个印记中发散出来,升腾成他全部的回忆。这种感觉就犹如茫茫黑夜的大江大浪中,身旁有一束永不熄灭的渔火,一束日日夜夜燃了十几年的渔火,叫他瞧在眼里踏实在心里。叫他在这庞大复杂的世间万物中觉得不是那么孤单,觉得莫名的熟悉和依赖。

对,绯烟就是要把自己活成凤凰林慕卿的一个习惯。

因此,也正是因为成了他的习惯,所以凤凰林慕卿忍不住去喜欢她,但是,也就是仅仅喜欢而已。

这世上没有谁绝对沉溺于一个习惯毕生不变,喜欢它们也不过是因为保持习惯很容易,熟悉的方式少了许多麻烦,省力省心。但是,一旦等到了一个时机,人不得不做改变的时候就被迫去适应新事物,那么只怕也就是一个新的习惯正在养成,旧有习惯正在渐渐被取代。

所以,苏施出现之前,陆绯烟十分安心简直是胜券在握,觉得拿下林慕卿也就是个早晚的事。

她晓得追魂七弦司清宴自作自受丢了时机,那么接下来唯独一个不动分毫、贴在凤凰身边的就是自己可是,绯烟的不幸也正是源于她把自己活成了心上人的习惯,更是一个适时可能改掉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