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县尉

县尉,取“除奸、尉安良民”之义,渊远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已设置。

汉末,曹操、刘备都曾先后任此职。

曹操年二十,举孝廉为郎,任洛阳北部尉;刘备讨黄巾贼有功,任安喜尉,后与督邮争执、辞官,不久又任高唐尉。

唐时,县尉职权愈发完善,也颇受尊重,有“少府”之美称。

比如王勃就给一杜姓县尉写过《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其中有“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之名句。

至宋代,县尉一职更加复杂。

所谓“外忧不过边事,皆可预防。惟奸邪无状,若为内患,深可惧也”,比如五代时节度使、军阀把亲随派为镇将,与县令分庭抗礼、鱼肉百姓。

于是宋廷收敛藩镇,权归于上,将乡长与镇将之权归统于县。

这么做,好处是少了军阀盘剥,民生秩序好了非常多;坏处,也有。

简单来说就是,地方治安武备收回,交于县尉这种受中枢管控的官员。

但不是县尉的权力更大了,毕竟还受多层管制,而是中枢的权力更大了……

李瑕初任县尉,对这许多复杂的权职还不甚了解。

他只对自己第一步要做的事很明确,建一支小水师、在兀良合台伐蜀这一战之中崭露些锋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