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没有成功注册,他们就可以随意的拖沓时间,直至最后才通知您。”

“这样就耽误了很多宝贵的时间,造成您经济大量损失。”

“最关键的还是,他们也可以随意找个理由,把这个专利卖了,然后以莫须有的理由,打电话通知您已经被人优先抢住。”

“第二,这个合同没有明确注明您第一时间……”

“第三,……”

……

“最后还有一点,您应该以离岸公司的名义去注册专利。”

“这样做以后拍卖专利,不仅可以免税,注册也有优先权。”

“顺便提一下,老板如果让我去注册至少可以结80%的港币。”

姜余此时已经大汗淋漓,哪有心情听他调侃。

“真的被坑了?”

这老家伙说的竞然好有道理,他无法反驳。

这明显就是漏洞百出的合同,他这法盲居然一点都看不出来。

也幸好遇到陈松这样的法学老教授,要不自己真的会损失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