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振远护卫公司大会议室里。

两方人员先是开始对安保公司进行了严肃的声讨,然后开始谈判。

警察部和装备部要求那些穿着保安制服的人员必须马上把衣服脱下来,换回以前的服装。

马东援表示这绝对不可能,他们也没有犯法呀。

而且安保公司那边的员工已经明确表态,如果不穿这身衣服上班,那他们情愿辞职。

装备部和警察部也没有在这方面过多的去纠缠。

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定制这种服装。

他们这边没有多少钱,采购是有一定困难的。

因为涉及到的人员实在是太多了,致使他们的年度总预算严重超支。

经过三方的不断的互相扯皮。终于在第二天达成协议。

第一。三方从1996年4月1日,开始统一换装。

军部和警察部优先提供。

市面上已经穿着的,900多套不包括在内。

第二。颜色和款式方面都必须有明显差异。

第三。新军装必须保证,三方有编制人员才能穿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