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余拿出协议开始仔细打量最后几条。

上面注明了甲方所要承担的义务。

1.第一机床厂50岁以下的职工社保和拖欠工资,甲方必须予以解决。

2.第一机床厂所有的职工必须要买社保,职工待遇不得低于国有企业标准。

3.甲方必须为厂里的产品进入国际市场提供便利条件。

(1994年和1995年,北美贸易代表办公室两次对华夏采取报复措施,对向北美出口的纺织品、服装及电子产品征收100%的惩罚性关税,那时的国际贸易环境不是很好。)

4.……

其实最关键的就是第一条,将近三年的工资啊!

按照每个月150到300元的工资,一个职工三年下来就欠了5400~9800元。

按照厂里9000人计算,至少要也要补足5000多万,可能还不止。

相比起来,补欠的社保费用就微不足道了。

加上水电费等乱七八糟的费用,也差不多也接近了1000万人民币。

其实就相当于,姜余花了将近2000万美元,买下了60%的股份。

厂里面的地皮都有100多万平米,而且还在二环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