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简直是再开天大的玩笑,用兮希霍亚族人佩戴过三年以上的珀伯玉来恢复心脉原本拥有的实力……”秃鹫在宾馆内冷笑一声,这听上去的确并非天方夜谭,要知道兮希霍亚族人的故事绝非空穴来风,都是真实存在的。

如今面对这样的一个情况,秃鹫当然相信那个莫天问的诊断,但这诊断也的确只是一张空头支票而已,再漂亮也是毫无意义的东西,根本不可能成为现实啊。

即便是有些人很厉害,有通天的本事,面对一件的确是存在的事情,也绝对做不到。这种尴尬在生活中并不是不存在。

好比那偌大的燕京城,一个富二代和一个官二代在ktv对一群绿茶婊炫耀自己的能耐,富二代把酒水单一扔:想喝什么!只要上面有的!老子就能请得起!这种装逼那的确是有实力的有谱儿的,酒水单上有的,这店里肯定就有。

而官二代不乐意了,这装逼的事情怎么能把他给撇下呢!要知道他爹那可是能只手遮天的大领导啊!官二代绝对不能让小妞儿们看不起,指着点歌电脑就说了:点歌!随便点歌单上歌!只要唱歌的人在北京,老子就能给咱们叫到现场来亲自表演!

哎呀,这口气,那也太懵了。不过富二代相信,以这官二代家里的权势,绝对能办的到啊。这都是他老子一句话的事儿啊。

可是偏偏有一绿茶婊看不惯了,翻开歌单,直接点了一首《在希望的原野上》,整个包房内,当场就鸦雀无声了。这就叫明明是存在的东西,可是你有天大的能耐也办不成!

秃鹫觉得,文枭面临的事情跟上面这故事说的,差不多是一种情况,兮希霍亚族人存在吧?存在!珀伯玉存在吧?存在!但是谁能搞的到?这世界上就算有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也会捂着绝对不会告诉任何人!这是足以让整个世界都发生大动乱的。

秃鹫旁边站着一个三十二三的男子,他一头的发色泛着暗红,所以佣兵圈子里的人都叫他红鹰。红鹰就是秃鹫的左膀右臂,这么多年,不管是秃鹫名声显赫,至高无上狂妄一时的时候,还是秃鹫名声扫地,转战中东的时候。红鹰都不离不弃的留在了秃鹫的身旁,可以说没有红鹰就没有秃鹫的今天。

所以秃鹫从来不会把红鹰当作一个手下来看,红鹰就是他的兄弟,很多事情他交给红鹰去办,红鹰都会给他处理的妥妥当当。

“老弟,这事儿你怎么看?”秃鹫觉得有必要征求一下红鹰的意见,毕竟红鹰这么多年跟他经历了无数的大风大浪,绝对靠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