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9章 致命三连杀(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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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歌陷入混战之后想要跳出自己此刻所在的三人包围圈,就在这个时候,乔伊斯抓住了一个破绽,直接在后侧使用袖箭偷袭林歌身后!
一支凌厉的箭矢划撕破空气直接刺向林歌后背,就在林歌回身想要一把抓住短箭的时候,不经意察觉到箭头反光微微泛绿!显然是涂过毒的箭头!
差之毫厘的瞬间林歌收回自己的右手,一个腾翻躲过袖箭的偷袭,却让自己不得不再一次陷入卡莉思等人的包围圈中。
好在,并没有第二支涂了毒的短箭射过来。
林歌的额头上冒出几滴冷汗,一个英格兰人玩儿的居然是华夏历史上封建大清时期发明的单发袖箭?
袖箭是一种筒体采用黄铜铸成的金光灿灿而精美的武器,中间空心,内含一锐利铁簇,藏于袖中十分合适!筒盖的上面装一蝴蝶形钢片,可掩住筒盖上的一圆孔,而这个钢片正是起到扳机的作用,镀底装设弹簧,簧上有一块圆铁板,装箭后,弹簧压下,用蝴蝶钢片将箭关在筒中。
乔伊斯袖中的单发袖箭每次只能发射一支短箭,缚于小臂上内侧,方便他随时拨动蝴蝶钢片,只要轻轻引发机括,弹簧弹起,筒中的箭就能弹射出去。
一击未中,乔伊斯在随身的小巧箭筒内迅速掏出一枚新箭安装进入袖箭,等待机会再一次的光临!
现在林歌深陷包围圈中,乔伊斯反而不会轻易动手,毕竟这袖箭出手之后就无法再次被控制了。伤到自己人也是极有可能的。
但林歌还真的是有些无语啊,在他的印象里,欧洲人怎么可能用这种武器呢?奇幻小说里的西方人不都是喜欢用英格兰宽刃剑吗?
乔伊斯用袖箭肯定有怀旧的情节,可中世纪欧洲军队最普遍的装备是宽刃剑啊,跟袖箭有个毛关系!
这种长三英尺可单手挥动的宽剑有两刃,一击不中,不用翻腕即可回击,多好用啊!而且宽刃剑逼格相当高啊,十字形把手都是黄铜所制,剑柄末端还要带着一个圆球,直接注铅维持用力砍劈时手腕的平衡,既使用又好看呢。
可这乔伊斯居然用我华夏古大清的袖箭如此“卑鄙”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