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如此,看不下去的朋友依然很多,对此我也看开了。

毕竟我不可能让所有人喜欢。

排除人设这个问题,怪盗这个元素本身就非常的难写,几乎可以说是一步地狱那种程度。

动笔前很多我认识的作者朋友都不建议写怪盗,稍有一点毒的,可能整本书就毁了。

可我最后还是非常任性的写了这个题材。

也会尽我所能地把它写完。

写哥谭其实也比较冒险。

的确像很多书友所说,漫威加dc,崩是常事。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其实相对更谨慎一些。

所以才写了诺兰版蝙蝠侠,主要还是因为这一版本是作者最喜欢的一版。

而且是一个独立宇宙,出场的dc人物很少,相对来说要容易很多。

严格意义上,其实我这个根本不算漫威加dc,只能说是漫威加哥谭。

反正相比很多写变种人的漫威要简单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