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地吐痰?抓!

沿街乞讨?抓!

乐于助人?抓!

发生口角?抓!

左脚过马路?抓!

老奶奶自己不会看红绿灯?抓!

聚众斗殴?接着打!

这样儿戏一样的审判,自然是不存在悬案一说,开庭不到两分钟结案,犯人毫无疑问全是有罪的。

有罪就要罚。

轻则枪毙,重则脱光衣服,绑起来扔到昆士河里。

听上去好像没什么,但哥谭现在正处冬天。

河面上已经结了一层冰,现在不算太厚。

他们会让“犯人”只穿着贴身的衣物在冰面上走,后面有人拿着枪对准他,只要停下脚步就会开枪。

赤着脚走在冰冷的冰面上,要不了多久双脚就会被冻得麻痹,行动僵化后死于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