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神力(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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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你知道,我在宗教学方面一向无知,很多基础概念都搞不清楚,”琼恩搂着她的腰肢,在少女的金发上轻轻亲吻,“那也就是说,你是神子,因为情况特殊,拥有超乎寻常的神力。
能够运用‘杀戮之剑’,而你母亲是选民,同样也能吧,效果是一样的。欣布和葵露是魔法女神的选民。被赐予银火,所以能够运用银火球、雷电枪,就连萨马斯特,如果他篡夺地神力足够多,他也是可以运用的,对吧。”
“是啊。”
“那这也就是说,神力和神力之间,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只是所有权的归属不同。是这个意思吗?”
“可是,所有权的归属不同,这本身就是最大的本质区别吧。”
“是,我知道,有地神力归属于神祇,有的神力归属于凡人本身。选民具备的是前者,强大但却并非真正拥有,只是暂时借用;神子具备的是后者,真正拥有但却微弱。除了你这种特殊情况之外,基本也不能运用发挥。但我是说,如果忽略掉这个本质的不同,它们的作用、效果、外在的表现形式,其实是差不多的。对吧。”
“是,效果、作用,那其实是差不多地。关键就在于归属不同——但你弄清楚这个又有什么意义?”
“唔,我是在整理思路,”琼恩说,“总觉得像是隐隐约约把握到了什么东西,但一时又说不清楚……神力和神力是不同的,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所有权的归属,萨马斯特发明的,其实也就是一种转移神力所有权的方法,对吧。”
“可以这么说,”梅菲斯点头,“他其实就是篡夺神力,归属自身——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想从选民转化为强大地神子,进而获得真正的永生。”
“真了不起。”琼恩感叹。
“是很了不起,但那也得你先成为选民,先有神力让你篡夺再说……”梅菲斯随口正说着,突然反应过来,“琼恩,你的意思不会是说……”
“我也有一种能够转化神力的方法,”琼恩说,“你知道地。”
梅菲斯想了一想,摇摇头,“不一样,”她说,“这是完全不同的。”
确实是不一样,萨马斯特的作法,其实就像是一个保管员,神祇把神力寄存在他那里,然后他给吞没贪污了;琼恩的作法,则更像是一个窃贼,直接从别人体内吸取过来,据为己有。而且经过萨马斯特的转化,神力依旧还是神力,只是换了所有权人而已;经过琼恩地转化,神力就已经变得不是神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了——至少他明明吸收了巴尔神力,梅菲斯却半点感应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