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嗣这一走,演武场立刻冷清了许多。

每天早上听不到那奔跑突刺声音,裴旻多多少少也有些不习惯。

“也不知忠嗣那小子,在莫离驿如何了。月余不见,到有几分想念!”

裴旻心中思量着,拔出了秦皇剑率性而武。

他自继承了剑圣裴旻的天赋以来,心中从未有过套路这东西,表面上他会许多剑法,然他自己心中,就一套大杂烩剑技。

不受招法的限制,不受套路的约束,随心所欲的使出不同的剑法,将天下剑法的特长都归于剑中。

此刻他随意挥舞,或快或慢,或攻或守,但每一招每一剑莫不是奥妙的剑术,杂七杂八的拼凑起来,非但没有任何乱像,反而给他一种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感觉。

李白喜诗好酒爱剑,诗第一酒第二剑第三。

诗酒源于生活,溶于生活,而剑则需长此以往的苦练。

唯有夏练三伏,冬练三九,不断的累积,才能领悟剑的精髓奥妙。

裴旻如此,李白亦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