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巅峰之作(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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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旻听了恍然,他就觉得今日见李白施展的剑法,与他的有几分相似。
原来是根据自己在石堡城上所题的那些字的意境中领悟出来的,就如当初自己领悟草圣剑一般。
李白在剑术上的天赋,可不逊于公孙姐妹。
见李白如此高看自己,裴旻也来了兴致,让下人将案几上的酒食移至一旁,笔墨纸砚通通摆上。
李白兴致高昂的说道:“白来研磨!”
王之涣也来到了一旁细看。
无独有偶,他王之涣也是因为看了石堡城的题字,这才改变心中想法。
对于裴旻的楷书,也是极为推崇,能够近距离的一睹裴旻书法,是一大乐事。
李白熟练的研好墨汁。
裴旻已经开始酝酿情绪:书法是一门学问艺术,唯有将自己的感情带入,才能发挥最佳的水准,就如当初观黄河长江豪迈而书的张旭。
李白这一首《胡无人》,从文学角度分析与李白的其他诗句比起来,算不上什么佳作。
但是这首诗却是裴旻的最爱之一,仅次于《将进酒》。
原因无他,就如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一样,《胡无人》充满了激励,让人读之热血沸腾,心中自有豪情。
能为这首诗书写,裴旻也深感荣幸,力求以最佳的状态,书写一篇,流传后世。
《胡无人》全诗可分为三段。前六句为第一段,写胡汉两方兵强马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