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这边的将士聚完,裴旻又往雇佣兵聚会的饭馆。

本来裴旻还以为饭馆里会乌烟瘴气,酒肉味道冲天。不想饭馆确实热闹非凡,百余猛士聚在一起嬉闹,大块的吃着肉,有角斗的,有比手劲的,还有赌博的,就是没有一点酒味。他却不知,雇佣兵有雇佣兵的规矩,正规的雇佣兵重视自己的名誉,他们执行任务的时候是不喝酒的。

阿维叶、萨伏伊是商人,为了免得给黑吃黑,请的自然都是雇佣兵界信誉好的。

裴旻方刚走进饭馆,却见那个斩杀吐蕃千夫长那脱脱的红袍雇佣兵,一刀磕飞了对手的兵器,兴奋的挥了挥手,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堆。

语言不通,裴旻也不知他说什么,但从表情上来看应该是赞美手中的刀好使,想着这红袍雇佣兵挺有眼光的:那脱脱的刀确实不是凡品。虽说这家伙私藏了战利品,但人是他杀的,给他也是无妨。

一位通晓华夏语的雇佣兵来到红袍雇佣兵身旁,欣羡的看着他手中的刀道:“肯德里克,你的运气真好,这把刀可以卖好多的宝石。”

那个叫肯德里克的红袍雇佣兵也改用了华夏语道:“刀用的很顺手,不卖。现在它是我第二生命,多少宝石,我都不卖。记住,摸扎,不是我肯德里克运气好,是我肯德里克够强,在我前面不是还有好几名唐军?他们就是太弱了,给对方杀了。而我够强,这刀是我的。”

裴旻听了这话,眉头挑了挑,唐军不强,这个他不否认,但绝对不弱,至少今日的表现,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何况就算不强,却也轮不到一个他国人来说,大步走上去道:“依照你的逻辑,我要是比你强,这把刀就是我的了?”

肯德里克看着裴旻,脑中想着今日那纵横敌丛的英勇,眼中燃起昂扬战意,高举了手中的长刀,道:“你打赢我,这刀就是你的!”

好勇斗狠是他们雇佣兵的习性,周边百余人得知此事,纷纷空出位子,嗷嗷大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