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通姓字粗豪甚,指点银瓶索酒尝。

简简单单的诗句,突出了一个纨绔子弟的风采,将一个京城富少,描绘的淋漓尽致。

杜甫显然是在写他自己。

不过这首诗裴旻看的很别扭,就是因为这是杜甫写的。

在裴旻记忆中的杜甫心系苍生,胸怀国事,充满了现实主,义沉郁顿挫,与李白的浪漫是两个极端。

而杜甫这首诗却是一个纨绔子弟是随性而做。

当然裴旻也知道,这跟杜甫的出身有关。

杜甫出身于京兆杜氏,乃北方的大士族。其远祖为汉武帝有名的酷吏杜周,祖父杜审言与李峤、崔融、苏味道被称为“文章四友”,是唐代近体诗的奠基人之一。

杜甫青少年时因家庭环境优越,因此过着较为安定富足的生活,所白了就是无拘无束的富二代。

他曾在《百忧集行》回忆自己,年少顽皮,喜欢爬树,当梨枣成熟之时,一日栽取百千次。

正因为这种优越的环境,杜甫还未能体会到百姓疾苦,文章也为形成蜕变,风格亦不够明确,与他记忆中的诗圣那是相去甚远。

这一点裴旻也在李白身上感受过,也没有太多的意外,只是期待杜甫真正的大成之日。

话说回来,抛开杜甫身上因有的光辉,这首《少年郎》还是极有水平的。